甲方: 運城政法學校(以下簡稱甲方)
乙方:____________(以下簡稱乙方)
運城政法學校是1994年由運城市委政法委,市委黨校創辦的一所集學歷教育,法制教育,素質教育為一體的中等法律職業學校。學校師資力量雄厚,設備完善,環境優美,是山西唯一一所完全法律類職業學校。辦學十七年來,多次受到省市表彰,被評為“先進學!。為更進一步提升我校升學率,特與中考分數在400分以上在我校就讀的學生簽訂如下對口高考協議:
一、甲方責任:
1、 負責對學生進行教育、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、行為規范等教育,督促學生遵守校規。對于學生違反校紀校規的,按照甲方規章制度進行處理。
2、 負責對乙方進行科學管理,保質保量完成正常的教育教學任務。
3、 負責為乙方辦理學籍和高考報名手續。(高考班復讀生只辦理高考報名手續)
4、 負責乙方的高考工作,最低保證其考入國家統招大專院校,若乙方高考成績優秀了、考入本科院校,則以就高為原則,不受該協議約束,若甲方不能保證乙方的升學則退還乙方應交學費的50%。
二:乙方責任:
1:遵守國家法律和甲方規章制度,接受甲方教育管理,按甲方要求學習到規定年限:乙方在校期間應努力學習,完成規定的學習任務。
2:按時交納學費和其他各項費用,購買學生意外保險和醫療保險,否則協議終止。
3:不遵守甲方規章制度或其他自身原因輟學、轉學,責任由乙方或其監護人承擔,甲方協調解決。
4:乙方因嚴重違反校規或違法退學,或自身原因輟學、轉學,責任由乙方或其監護人承擔,甲方協調解決。
5:乙方在高考被錄取后,因自身已原因放棄,責任由乙方負責。
三:因國家政策變化或不可抗力導致的協議終止,雙方均不承擔責任,善后事宜協商解決。
四:本協議自雙方(或代表)簽字之日起生效,至乙方參加完高考錄取工作結束。
五:本協議一式兩份,甲乙雙方各執一份,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。
甲方:運城市政法學校
乙方:
乙方家長:
附:乙方中考成績單